医院运营10问

2025-04-05 19:25:59  阅读 1631 views 次 评论 961 条
摘要:

今年北京、天津、河北的优良天都比去年小幅增加。

今年北京、天津、河北的优良天都比去年小幅增加。

预计2016年12月16日至21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廊坊、衡水、唐山、沧州市,山西省太原、临汾、晋中、运城市,山东省德州、聊城、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濮阳、新乡、安阳、焦作、鹤壁市等23个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4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2天以上的严重污染。应对本轮雾霾,将是对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的又一次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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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将派出13个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重点企业及燃煤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机动车限行等措施,保障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告诉记者,模拟结果显示,通过采取应急减排措施,12月1日~4日,京津冀区域各城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在10%~30%左右;各地细颗粒物浓度下降比例在15%左右,PM2.5日均浓度普遍下降20微克/立方米左右,尤其是12月2日~3日,北京、保定、廊坊等地PM2.5日均浓度下降近50微克/立方米左右。区域联防联控势在必行2013年以来的监测数据分析表明,秋冬季重污染期间,京津冀中南部区域多个城市经常同时出现重污染,单个城市采取应对措施难以达到治污控霾的效果,区域联防联控势在必行。针对12月16日~21日的大范围污染天气,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说,本次重污染过程的原因主要是不利气象条件、本地排放和区域性传输叠加影响。每次派人下去督查都能发现有人顶风作案。

这次重污染天气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做好应急应对?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了有关方面负责人和专家。环境保护部12月15日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并要求各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世界已经进入由数据主导的大时代。

中国工程院院士高文曾指出,不管你是否认同,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并将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据了解,这一系统已经在地方有所实践。通过这一平台,环保部门可以有效地进行环境管理。未来平台还可以实现更多功能,使得环保部门就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全国各地的环境事件,诚如是否有人向太湖倾倒垃圾,哪里的化工厂有污染物泄漏等。

环保产业增长迅猛,智慧环保也将因此跨入黄金发展期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关注和不安,在争论中尽显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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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锁城之下,霾到底是气象灾害还是人为污染,持续引发各方激辩。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分析,人类排污行为是霾形成的内因,其与气象条件这一外因相结合,才会形成霾,环境污染行为可以防治,气象条件却无法根本改变。霾是一种天气现象,自古就有,气象部门一直承担着观测、预报预警职责。小编认为,此次北京市将霾列为气象灾害绝非是为了逃避责任,相反,出发点必然是为了更好的调动各方面行动,更加精准有效地治理雾霾。

其次,立法是一种权利、权力的边界划定,如果将霾作为气象灾害,意味着个人不具有呼吸清洁空气的权利、政府也不负有治霾的责任,任何人都可以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与绿色发展的理念、美丽中国的愿景显然是完全背离的。他表示,霾的发生发展既有自然因素(适宜的气象条件),也有人为的影响(污染物),自然因素是内因,人为影响是外因,相互影响、互为作用,人为影响加剧了霾的危害与影响,并形成重污染天气。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因此,他不支持将霾归为气象灾害。

气象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徐祥德则认为,霾虽是气象现象,但据其造成的危害已可定义为气象灾害的一种。不难看出,《条例》细化了各部门职责,将环保、气象部门以往分工合作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有利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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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霾是复杂的气象条件加人为污染造成的。这次草案维持了将霾列入气象灾害定义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方争论不休,却都希望能够强化行政部门在应对霾时的职责,推动预警机制的建立,让大气污染信息公开更加透明。她认为,《条例》细化了各部门职责,将环保、气象部门以往分工合作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有利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霾入法可以让政府部门尽更多的责任,让全社会更加关注霾的防治,统一行动,形成防霾治霾的有效保障系统。本网声音其实,北京市将霾作为气象灾害立法并非全国首例,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市中,天津、河北、河南均将霾写入气象灾害立法。目前全国天津、广东、浙江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大或政府,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中,将霾列入气象灾害调整的范畴。反对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认为,从法律上看,立法首先是一种价值选择和判断,将霾纳入气象灾害,意味着立法者并未将环境保护或者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优先的价值选择。

11月23日,《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条例不是给某一个部门立法,而是结合北京实际情况制定的综合性防灾减灾地方性法规,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在政府,将霾列入气象灾害范畴,不改变政府统筹部门各负其责的现有治理工作格局。

支持声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表示,《条例》从气象部门做好霾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予以规范,提供科学支撑,并未突破《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职责。北京推动雾霾入灾引发的社会舆论仍在继续。

如果没有人类从事的严重污染的行为、没有形成严重的污染结果,任凭任何气象条件的变化,都不可能形成霾。官/方解释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气象灾害防治条例的立法意图是为了强化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健全本市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应急处置和城市治理能力。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霾属于天气现象和污染现象交叉的复合现象,且问题已经十分凸显,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工业革命前,影响霾的气溶胶粒子主要是土壤、沙尘、火山灰、岩石和海盐等自然粒子和各种燃烧灰烬物质。这是将霾入法首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也是引发各方争论的起始点这次草案维持了将霾列入气象灾害定义的内容。

北京推动雾霾入灾引发的社会舆论仍在继续。条例不是给某一个部门立法,而是结合北京实际情况制定的综合性防灾减灾地方性法规,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在政府,将霾列入气象灾害范畴,不改变政府统筹部门各负其责的现有治理工作格局。

工业革命前,影响霾的气溶胶粒子主要是土壤、沙尘、火山灰、岩石和海盐等自然粒子和各种燃烧灰烬物质。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各方争论不休,却都希望能够强化行政部门在应对霾时的职责,推动预警机制的建立,让大气污染信息公开更加透明。

现阶段,霾是复杂的气象条件加人为污染造成的。因此,他不支持将霾归为气象灾害。

他表示,霾的发生发展既有自然因素(适宜的气象条件),也有人为的影响(污染物),自然因素是内因,人为影响是外因,相互影响、互为作用,人为影响加剧了霾的危害与影响,并形成重污染天气。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分析,人类排污行为是霾形成的内因,其与气象条件这一外因相结合,才会形成霾,环境污染行为可以防治,气象条件却无法根本改变。气象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徐祥德则认为,霾虽是气象现象,但据其造成的危害已可定义为气象灾害的一种。小编认为,此次北京市将霾列为气象灾害绝非是为了逃避责任,相反,出发点必然是为了更好的调动各方面行动,更加精准有效地治理雾霾。

她认为,《条例》细化了各部门职责,将环保、气象部门以往分工合作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有利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2016年5月26日,北京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

不难看出,《条例》细化了各部门职责,将环保、气象部门以往分工合作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有利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11月23日,《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霾属于天气现象和污染现象交叉的复合现象,且问题已经十分凸显,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霾是一种天气现象,自古就有,气象部门一直承担着观测、预报预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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